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龙·国际航空再制造中心项目(发动机再制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供应商招募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龙·国际航空再制造中心项目发动机维修中心,本工程位于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包括新建发动机再制造主厂房,建筑面积约34196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一幢,建筑面积约10746平方米;新建动力中心一幢,建筑面积约1023平方米。建设规模及施工界面最终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资信情况良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 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类施工业绩至少2个。注:以上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为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附件: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三者缺一不可。若报名人提供的业绩上单位名称与投标名称不一致,须提供更名材料;
8.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为高级,近5年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钢结构或钢混结构形式的尤佳)业绩1个及以上,项目经理不允许擅自更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经理信息等,如无法体现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参与投标时,拟派项目经理需专职于本工程不得兼任其他工程并提供承诺函(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为准,请各报名单位做好维护准备,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招募方式
1.通过邮件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规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供应商介绍、相关业绩案例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电话)、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有关资料等。******,******。
2.若有疑问,可联系张工(电话******403)。
3.招募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17:00(北京时间)止。
4. 我公司根据报名供应商的资质、业绩等择优确定部分供应商参与项目招标,未入围供应商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