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瑞安市环城河东排闸泵工程竣工验收自主公示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瑞安市环城河东排闸泵工程
******街道滨江大道与巾子山路交叉堤防外侧5米的飞云江滩涂以及堤防处,项目距西侧飞云江大桥约80米
建设单位: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