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BZX-GK-2025-001
原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委托运营项目
首次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月24日
二、更正理由: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需澄清事项
三、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4章招标需求第14项移交标准正向移交:甲方按现状向乙方进行移交,乙方应无条件接收本项目,甲方不接受乙方以项目设施设备缺陷和技术缺陷等理由要求增加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乙方应在投标前充分了解项目设施设备及运营情况。正向移交日:2025年3月4日。”
(1)请问场地环境现状如何,地下水、土壤等是否不存在污染,目前三废排放是否达标,能否提供最近一期环境监测报告?
答:本项目地下水、土壤等不存在污染情况,“三废”排放均达标,环境监测报告不提供。
(2)招标文件中“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是否在招标方将项目移交给中标方时,会按此清单提供给中标方易损件(备品备件)?另外,中标方结束合同运营期后,是否也按此清单移交易损件(备品备件)给招标方?
答:在本项目委托运营期期满、反向移交时,中标单位按采购文件中“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向采购人提供。
(3)本项要求是指目前现场任何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甚至已经拆除后,招标方也不做恢复,要求中标方自行采购设备恢复使用吗?
答:采购人正向移交给中标单位的项目设备设施等资产均处于良好状况、能够继续稳定可靠地运行,不存在项目现场任何设备损坏无法使用或拆除的情况。
2、招标文件中"第4章招标需求:第25项中要求投标方每年支付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使用费368057.22元/年(含税)”
请问此费用是投标方支付给招标方,还是支付给专利拥有方?另外EPC项目专利使用费一般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EPC项目只是一个工程建设,不是技术转让,没有单独每年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此项目总承包合同中是有单独的条款对厌氧专利费支付有约定吗?
答: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为厌氧罐菌群动态培植技术,其使用费按采购文件执行,该费用是结合原EPC合同并与德国菲德克中国代理商协商后确定的。本项目厌氧含固率实际为12~21%(项目设计为18%),厌氧罐菌群动态培植技术是本项目厌氧系统正常运转的保障,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使用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德国菲德克在中国的代理商。如供应商自有菌群培植技术并可保证正常生产运营,可不对该项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使用费进行报价,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中标单价不作调整。
3、招标文件中“第4章招标需求:第24项项目收入:根据上级电力部门要求,本项目产生电力需全部上网。发电上网电价按0.4153元/kWh计算,收入归乙方所有。本项目厂用电为外购电。”请问本项目厂用外购水、电价格分别是多少?
答:本项目水价按含税单价4元/吨;本项目电价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139 号)执行。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人员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证明章或政务服务网(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月14日,由于中间跨越春节法定节假日,北京地区的官方查询网站的社保信息同步还需要几天时间,是否可以提供人员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
答:可以,提供供应商注册地社保部门可开具的最大期限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招标需求第24项内要求每年支付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使用费368057.22元/年(含税),请明确厌氧系统专利技术使用费属于什么费用?此费用应该属于设备供货方支付设备专利方费用吧?供货方在供货合同中,是否有明确此费用需要甲方承担?且每年支付?本项目运营期间在厌氧设备报废之前是否需要一直支付此费用,设备使用年限至少都是30年,若一直支付此费用,专利使用费高达1000万以上。设备招标过程中,设备供货方是否签入合同,请提供甲方与供货方相关合同文件。
答:同第2条回复。
6、该项目的商务报价需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测算作为支撑,这均与测算时采用的垃圾处理量密切相关,若供应商按照自己的理解测算并报价,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偏差,是否可以统一测算时的处理量,进行商务报价?
答:采购人不对项目委托运营服务费单价报价测算处理量进行约定,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招标需求中提供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年平均垃圾收运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分析并确定测算垃圾量,中标后实际餐厨垃圾量多少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四、更正日期:2024年2月8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内容若与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DBZX-GK-2025-001)矛盾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地点:永嘉县县前路112号
2、******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邹工联系电话:******,0571-8609028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2月8日